证监会将出组合拳为并购重组清障
2013年08月09日 01: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湖北仕科旸律师事务所
■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种类,增强审核透明度
■酝酿定向可转债等并购支付工具
■改革并购重组定价相关规定,企业和市场将可能自主选择多个时间窗口,增加股份定价弹性
■酝酿中的分道制方案有望对“好的中介机构、好的公司、好的项目”实行快速审核甚至豁免审核
□本报记者 蔡宗琦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针对并购重组,证监会近期启动系列调研,接连走访几大相关部委,召集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企业人士举行四场座谈会。调研的初步结论显示,目前,并购重组仍面临八大障碍。针对资本市场如何支持并购重组,证监会正在酝酿相关举措,已初步形成方案。
分析人士认为,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盘活存量主要工具,资本市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各方应重视并购重组,为企业创造更好条件。 证监会此番调研目前已形成的初步结论显示,并购重组仍面临八大障碍:一是在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大背景下行政管制依然太多;二是目前的串行审批方式时间成本较高;三是企业推进并购重组仍面临着“跨区域、跨所有制”并购难以推动的“双跨”难题;四是对不少企业而言,推动并购重组动力依然不强;五是针对民企依然存在各种隐性的行业准入门槛;六是金融支持力度仍不到位;七是企业推进并购重组成本颇高;八是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仍有待提高。
从资本市场来看,下一步,针对如何通过金融渠道支持并购重组,证监会近期紧锣密鼓酝酿相关举措,已初步形成方案:
一方面,将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种类,增强审核透明度,拟进一步扩大对外公示范围,最终实现审核过程信息全公开。
另一方面,针对目前在并购重组中现金占比过高、支付工具不足的问题,证监会在酝酿推进定向可转债等并购支付工具。
一直以来,证监会要求并购重组股份定价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对这一要求,证监会正在酝酿调整,企业和市场将可能自主选择多个时间窗口,股份定价弹性将大大增加。
证监会还曾透露,尽快实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酝酿中的分道制方案有望对“好的中介、好的公司、好的项目”实行快速审核甚至豁免审核,以有效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激励约束。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规范程度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等将成为考察重点。
从事证券法律事务的湖北仕科旸律师事务所刘忠洲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清障工作确有必要进行,减少行政审批,把更多的权利交给公司和市场来行使,逐渐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主导,以严格的证券执法为保障的证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