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投资融资律师网
咨询热线:133 1712 5702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服务范围
  • 实务与研究
  • 专业团队
  • 投资融资信息库
  • 联系方式
·Hubei Thinksunny Law Firm Wuhan Office ·投融资需求信息!

更多...

更多...
  • 投资融资与并购重组
  • 股权投资基金与信托
  • 解散清算与破产重整
  • 房地产开发与建设工程
  • 劳动关系与公司治理
  • 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

更多...
  •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
  •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
  • 人民币汇率屡创新高 热钱披贸易外衣…
  • 新城镇化时间表明确:年中年底将分…
  •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负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材料…

更多...
  • 湖北一企业背靠政府 4年资产从32亿…
  • 武汉筹建“汉港合作示范区” 引香港…
  • 孝感考察团来仙桃考察城中村改造工…
  • 什么是新三板
  • 湖北欲打造5大省级投融资平台 总规…
  • 第八届光博会下月武汉举行 签约金额…
  • 湖北武汉-美国周 骆家辉将携25家美…

劳动关系与公司治理

央企首家试行 拟回购股票激励管理层

修改时间:2011/4/21 浏览次数:3745次

央企首家试行 拟回购股票激励管理层

2011年04月21日 12:09  经济观察网参考:武汉投资融资律师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 伟 勋 中国建筑(4.04,0.02,0.50%)股份有限公司(601668.SH,下称“中国建筑”)计划在央企上市公司中首家采用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用于激励管理层的方案,这一方案如果最终成行,很可能被其他多家央企所效仿。

  4月20日,中国建筑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议案》。按照该股权激励计划的草案,中国建筑计划从二级市场上回购公司A股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授予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中国建筑一位人士表示,这一方案推出前,公司已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股权激励有助于公司各级管理者更加关注公司的市值,并努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品质以提升市值。

  中金公司在一份研究报告中称,中国建筑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管理层将企业做大做强的动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据了解,中国建筑此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原则上每两年授予一次。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98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0.5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约1.5亿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公司董事及高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时,认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的50%,即个人出资比例为50%。

  中国建筑此次股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员工,主要包含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骨干员工,其被授予的股票有两年的禁售期和四年的解锁期。

  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是一项备受关注的制度创新。尽管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6年和2008年曾三次联合发文指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但在最近几年的操作中,国务院国资委一直较为谨慎,目前仅有上市公司烽火通信(32.22,-0.07,-0.22%)(600498.SH)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交股份(1800.HK)的股票增值权计划获批。

  烽火通信和中交股份分别采用了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方式激励管理层,前者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为236万份,行权价格17.76元,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149人;后者拟授出618.3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7.43港元。此次中国建筑推出的回购股票激励管理层的方案,此前尚无先例。

  据悉,中国建筑的股权激励方案未来经国资委审核、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该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

  • 上一条信息:家族企业注意:准上市董监高需家族外成员担任
  • 下一条信息:股权激励试点闸门开大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仕科旸律师事务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中国证券网 中证网 深交所 上交所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监会 China Daily Invest in china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人民政府 武汉法院 湖北法院 法制网 中国法院网 投融界 优投网 投融资114网
网站首页 | 业内动态 | 服务范围 | 实务与研究 | 专业团队 | 投资融资信息库 | 联系方式
© 2011 武汉投资融资律师网 www.0086027.net 鄂ICP备1300739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2099号 【后台管理】
来访请提前预约!(+86 27)87774593,63134008 手机:133 1712 5702 邮箱:sky@cntslawfirm.com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19楼(鲁巷站/邮科院站/吴家湾站),430073

分享到: 新浪微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