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0万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鄂武商被港方索赔
长江商报2014-01-10 仕科旸武汉律师事务所
武广经营权之争就像一出连续剧。昨日,鄂武商A公告称,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起诉讼,公司也于7日收到了相关法律文书。
鄂武商A与武广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本应该于2016年到期。但是,2013年12月29日,武广公司20年合资经营期限届满。在此情况下,鄂武商A终止合资合同的同时,认为既然武广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公司当然要收回租赁资产。
据公告,鄂武商A已经于2014年1月1日收回武广公司租赁的场地,并将武汉广场改名为武商广场。
就此,港方认为,鄂武商A严重损害了武广公司的利益,要求鄂武商A继续履行与武广公司的租赁合同,同时向武广公司赔偿损失5100万元。
鄂武商A公告称,由于该案件尚未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据公告,就武广公司合约是否延期,港方已经提出了仲裁,但至昨日,尚无仲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