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目标或将再次调整
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说,这表明房价控制目标并非一锤定音,还有改善空间和可能,楼市调控仍将继续发力
到4月1日,国务院敲定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最后期限已过。100多个已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参照系不尽相同:调控目标或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或低于GDP增幅,或与房价收入比挂钩……业内人士表示,政策限期虽至,房价调控尚未停止,房价调控目标或将再次调整。
上百城市公布限价目标 西宁、拉萨缺席
自2月21日贵阳开始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以来,“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一直充斥着人们的双眼。目前,已有上百个城市公布了各自的房价控制目标。
3月23日,银川“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同比增幅低于10%”的房价控制目标正式拉开了房价控制目标与GDP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涨幅直接挂钩的序幕,二三线城市纷纷亮出以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红线”的底牌。
3月28日,一线城市中上海率先发声,打破了一线城市的集体沉默,提出了“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的房价控制目标。随后,广州、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也相继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但仅北京给人们带来了惊喜,提出“稳中有降”。
3月30日至31日,最后一波“耐得住气”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南昌、福州、天津、大连、长沙、石家庄等,也纷纷在最后期限内拿出各自的房价控制目标。
目前,在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计36个城市中,还有西宁、拉萨两个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尚未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调控目标“参照系”繁多
“涨声”一片下北京独降
梳理各地政府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由于各地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存在一定差别,导致各地房价涨幅上限参差不齐。但总体而言,“涨声”一片下仅北京提出了“稳中有降”的目标。
——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系。在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计36个城市中,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武汉等17个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直接与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
但公开资料显示,各地今年的GDP增幅差距较大。2011年上海GDP增长预期为8%左右,广州GDP增长预期为11%,深圳GDP增长目标是10%。
——以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系。上述36个城市中,天津、重庆、南京、济南、海口等15个城市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房价涨幅上限。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海口和济南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分别为10%左右和12%,南京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预期目标是11%。
——规定具体涨幅上限。部分城市除了将房价控制目标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绑定,还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涨幅上限。兰州提出,“同比增幅低于9%”;南昌提出,“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武汉提出“涨幅不超过12%”……
——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系。房价控制目标广受争议的原因就在于各地政府忽视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长春于3月30日提出了“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的目标,成为首个与房价收入比挂钩的房价调控目标。
——“及时调整”的房价控制目标。曾因将房价控制目标定为增幅低于50.5%而名声大噪的榆树,近日将目标调整为“新建住房价格(均价)增幅控制在10%以内,低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而贵阳市也在近期将2月份公布的“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调整为“2011年贵阳市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本年度全市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稳中有降”。北京3月29日宣布的房价控制目标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降”字终于出现在了房价控制目标里。
“限期”虽至 调控未止
针对各地公布的新建住房调控目标,住建部3月29日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通知还要求,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督促所辖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受此影响,未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将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已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也面临重新酝酿出台调控目标的可能。各级政府都需要再次审视其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业内人士认为,可能意味着此轮调控目标将会酝酿第二次重新发布。
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说,这表明房价控制目标并非一锤定音,还有改善空间和可能,楼市调控仍将继续发力。但如何“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仍是一个未知数。而哪种房价调控目标能获得社会的支持,也并没有定数。(新华社)
附:部分城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一览
直辖市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北京 | 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 |
上海 | 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
天津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重庆 | 主城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主城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增速的平均值 |
广东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广州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而新建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从化、增城另行公布 |
深圳 |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
汕头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GDP预期增长目标 |
东莞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8% |
河源 | 今年商品住房价格同比上涨10%,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3600元左右 |
佛山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年度GDP增速 |
惠州 |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不得超过10% |
肇庆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不高于年度GDP增速 |
湛江 |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增幅不高于本年度GDP增速 |
广西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南宁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力争控制与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相适应,不高于当年GDP增幅 |
桂林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
河池 | 市本级新建普通住房年平均销售价格力争控制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136元以内,非普通住房不在控制范围内。列为普 通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小区容积率在2.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内;三是单套销售价格在2010年平均销售价格两倍以内,即每 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在5600元以内 |
北海 | 新建住房价格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高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贵州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贵阳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新建住房价格平均增幅 |
宁夏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银川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要低于10% |
安徽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合肥 | 全市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
阜阳 | 全年新建住房平均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幅 |
蚌埠 | 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内蒙古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呼和浩特 | 市新建住房价格的年增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
包头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涨幅不高于10% |
黑龙江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哈尔滨 | 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和社会商品住房综合价格涨幅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
牡丹江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GDP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
海南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海口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其中,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控制在4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应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
三亚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比2010年价格涨幅明显回落 |
江苏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南京 | 严格控制商品住房价格上涨,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2010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 |
苏州 | 市区新建住房成交平均价格同比增幅低于GDP和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
无锡 |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
常州 |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之内 |
南通 | 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9%以内 |
镇江 | 新建住房价格均价涨幅低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淮安 |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地区GDP的增幅 |
扬州 | 市区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
山东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济南 | 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
青岛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德州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烟台 | 中心城市和各县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增幅要明显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幅 |
山西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太原 | 新建住房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超过年度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晋城 |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控制在6%以内 |
大同 | 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以内 |
江西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南昌 | 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以内,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 |
宜春 | 中心城区今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2010年底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为基数,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以内 |
新疆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乌鲁木齐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指数将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以内。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商品房销售应进行价格备案,备案应包括全部销售房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备案的销售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 |
河南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郑州 | 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高于年度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安阳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同比不高于当年GDP增幅 |
济源 | 新建住房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高于年度GDP增速 |
湖北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武汉 | 新房价格增幅低于年度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涨幅不超过12% |
襄阳 | 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该市GDP的增幅,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相适应 |
宜昌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不超过地区GDP增速,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适应。 |
随州 | 2011年住房平均销售价格预计增幅10%,控制目标3327元/平方米 |
福建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福州 | 城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且新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楼面地价保持在2010年水平 |
厦门 | 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价格统计指标为依据,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明显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漳州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应控制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
泉州 |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要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
福清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应低于今年GDP增速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并适时提高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
永安 | 新建住房均价不超过年度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浙江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宁波 |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低于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
绍兴 | 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今年市区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 |
台州 | 各地要制定新房价格月环比控制目标,引导开发商合理定价,价格涨幅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
湖州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应控制在当年GDP增速以内,并严密跟踪房价走势,如有异常,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限购政策 |
温州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低于年度GDP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平湖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低于年度GDP增速 |
嘉善 | 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县年度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金华 |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吉林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长春 | 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控制在5.8以内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800元/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新建住房价 格包括以下几项:1。征收成本850元/平方米;2。建筑成本980元/平方米,1170元/平方米;3。各项收费成本270元/平方米;4。基础设施建 设成本260元/平方米;5.5%的配建廉租房成本,14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6。利润300元/平方米。 |
东辽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不超过2500元/平方米 |
临江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不超过2800元/平方米 |
辽源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不超过3500元/平方米 |
榆树 |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10%以内 |
敦化伊通满族自治县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不高于2011年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预计的增幅 |
辽宁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沈阳 |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幅 |
大连 |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要明显低于当年经济增长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力争低于经济增长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3-5个百分点 |
锦州 | 新建住房平均价格增幅明显低于2010年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同比增速,控制在同比增幅13%以内 |
凌海 | 新建住宅平均价格控制目标为同比增幅不超过5% |
丹东 | 新建住房价格同比涨幅控制在9%以下,其中市区同比涨幅控制在9.5%以下 |
鞍山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
甘肃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兰州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9%,甘肃其他市州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得高于兰州市 |
天水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8% |
陕西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西安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铜川 | 新建住房销售均价可控制在3500元/平方米以内,价格增幅控制在9.78%以内 |
汉中 | 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至年底涨幅严格控制在10%以内 |
延安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7%以内 |
咸阳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为13.4%以内 |
兴平 |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预计增幅为13%以内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GDP增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宝鸡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10%以内 |
榆林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12%以内 |
渭南 | 中心城市新建商品房均价增幅控制在10%以内 |
商洛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9.2%以内 |
华阴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目标确定在15%以内 |
韩城 |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目标确定在13%以内 |
安康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10%以内 |
杨凌 | 示范区 |
四川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成都 | 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
眉山 | 新建住房平均价格涨幅不超过GDP增幅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自贡 | 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幅度低于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
泸州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云南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昆明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
玉溪 | 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以内;其余八县也要调控房价增幅。各地适时提出实行地方住房限购政策。 |
临沧 | 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的同比涨幅要低于10% |
保山 |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当年GDP增幅 |
普洱 | 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10% |
河北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石家庄 | 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上涨幅度明显低于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力争上涨幅度控制在10%以内 |
邢台市区 | 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9% |
新河县 | 增幅控制在4.17%以内 |
巨鹿县 | 增幅不超过6% |
南宫市 | 增幅控制在13%以内 |
沙河市 | 增幅控制在12%以内 |
清河县 | 增幅控制在10%以内 |
威县 | 增幅控制在8.7%以内 |
隆尧县 | 增幅控制在8.6%以内 |
平乡县 | 增幅12%以内 |
广宗县 | 增幅控制在13%以内 |
柏乡县 | 增幅控制在8%以内 |
临城县 | 增幅不超过11% |
任县 | 增幅不超过9% |
湖南 |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
城市 | 各地主要内容 |
长沙 | 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GDP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
岳阳 |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幅度为10%左右 |
常德 | 市城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年度地区GDP增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全市房价收入比控制在合理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