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诉求解散 法官调解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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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斯坦 董志新 朱平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樊斯坦 董志新 朱平 编辑 李国清)8月10日,安陆市白兆山水泥有限公司一董事诉求解散公司一案,经安陆市人民法院法官调解,撤诉息争,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2007年10月,孝昌县龙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厉少清与杨乐嘉、刘翔、王单山、熊庆全等注册成立湖北白兆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杨东嘉出资7565.21万元占公司63.04%的股份,出任董事长。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有管理经验和生产经验的优秀员工被挤走,使公司经营限入困境,企业一度亏损。孝昌县龙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挽回经济损失,6月15日诉求安陆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解散湖北白兆山水泥有限公司。
安陆法院民二庭受理了此案。法庭调查认为,湖北白兆山水泥有限公司是投资过亿元的大型企业,是安陆市的利税大户,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后期公司确实存在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等问题,企业亏损也是事实。倘若解散该公司,势必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法院认为,只要管理得当,该企业还是有希望的。于是法院将5名董事叫到一起,反复作工作,陈述利害关系,转达了当地政府的殷切希望,并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方案。大家都是明白人,很快达成和解,原告撤诉。杨东嘉承担了厉少清董事12.61%的股份、王单山董事6.96%的股份,这两家退出该公司,并答应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把企业效益抓起来。
目前,该企业一切恢复正常,运行良好。